药品详情
阿昔洛韦注射液

阿昔洛韦注射液

生产厂家: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14

剂型/型号: 注射剂

产品规格: 10ml

商家报价:

药品名称

阿昔洛韦注射液

奈韦拉平胶囊

司他夫定胶囊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

司坦夫定与其它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Ⅰ型HIV感染。

规格

10ml

0.2g

15mg

厂家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迪赛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14

国药准字H20052179

国药准字H20050839

用法用量

静脉用药液的配制:本品用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水稀释至至少100ml,使最后药物浓度不超过7g/L,否则易引起静脉炎。 静脉滴注: 1.成人: (1)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按体重每8小时5mg/kg,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或严重带状疱疹:按体重每8小时5~10mg/kg,静滴1小时以上,共7日~10日。 (3)单纯疱疹性脑炎:按体重每8小时10mg/kg,共10日。 (4)成人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滴,因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 (5)成人每日最高剂量按体重30mg/kg,或按体面积1.5g/m2。 2.儿童: (1)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250mg/m2,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250mg/m2,共7日,12岁以上按成人量。 (3)单纯疱疹性脑炎:每8小时按体重10mg/kg,共10日。 (4)免疫缺陷者合并水痘:每8小时10mg/kg或500mg/m2,共10日。 (5)小儿最高剂量为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500mg/m2。

本品应同时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儿童则根据年龄4或7mg/kg。

服用司坦夫定的间隔时间应为12小时,服药时间与进餐无关。成人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的患者服用40mgbid;体重50mL/分,体重≥60kg者,给予40mgbid,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30mgbid。肌酐清除率为26-50mL/分,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20mgbid,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15mgbid。肌酐清除率为10-25mL/分,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20mgqd,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15mgqd。对儿童肾功能损害者,尚无实验数据表明需调整剂量,但可考虑减少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血液透析的病人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的患者,每24小时给予20mg;体重<60kg的患者,每24小时给予15mg,于血透完毕后给药。在非透析日,也应在相同时间给药。成年人曾服用12-24倍的推荐剂量,但未发现急性毒性。长期过量服用本药的并发症包括外周神经病变和肝脏毒性。司坦夫定可通过血液透析排出,其清除率为120±18mL/分。尚未研究司坦夫定能否通过腹膜透析排出。根据司坦夫定口服粉剂药瓶上的说明,在瓶中加入202mL的纯水,用力摇匀,让药粉完全溶解。配制成200mL浓度为1mg/mL的溶液。此溶液稍不透明。每次使用前应将药瓶中的溶液用力摇匀后,再倒入量杯中。然后盖紧瓶盖,放入冰箱内,2-8oC下最多可保存30天。

剂型

注射剂

胶囊剂

胶囊剂

不良反应

禁忌症

贮藏

药品名称

阿昔洛韦注射液

奈韦拉平胶囊

司他夫定胶囊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

司坦夫定与其它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Ⅰ型HIV感染。

规格

10ml

0.2g

15mg

厂家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迪赛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14

国药准字H20052179

国药准字H20050839

用法用量

静脉用药液的配制:本品用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水稀释至至少100ml,使最后药物浓度不超过7g/L,否则易引起静脉炎。 静脉滴注: 1.成人: (1)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按体重每8小时5mg/kg,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或严重带状疱疹:按体重每8小时5~10mg/kg,静滴1小时以上,共7日~10日。 (3)单纯疱疹性脑炎:按体重每8小时10mg/kg,共10日。 (4)成人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滴,因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 (5)成人每日最高剂量按体重30mg/kg,或按体面积1.5g/m2。 2.儿童: (1)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250mg/m2,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250mg/m2,共7日,12岁以上按成人量。 (3)单纯疱疹性脑炎:每8小时按体重10mg/kg,共10日。 (4)免疫缺陷者合并水痘:每8小时10mg/kg或500mg/m2,共10日。 (5)小儿最高剂量为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500mg/m2。

本品应同时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儿童则根据年龄4或7mg/kg。

服用司坦夫定的间隔时间应为12小时,服药时间与进餐无关。成人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的患者服用40mgbid;体重50mL/分,体重≥60kg者,给予40mgbid,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30mgbid。肌酐清除率为26-50mL/分,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20mgbid,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15mgbid。肌酐清除率为10-25mL/分,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20mgqd,体重<60kg的患者,给予15mgqd。对儿童肾功能损害者,尚无实验数据表明需调整剂量,但可考虑减少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血液透析的病人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的患者,每24小时给予20mg;体重<60kg的患者,每24小时给予15mg,于血透完毕后给药。在非透析日,也应在相同时间给药。成年人曾服用12-24倍的推荐剂量,但未发现急性毒性。长期过量服用本药的并发症包括外周神经病变和肝脏毒性。司坦夫定可通过血液透析排出,其清除率为120±18mL/分。尚未研究司坦夫定能否通过腹膜透析排出。根据司坦夫定口服粉剂药瓶上的说明,在瓶中加入202mL的纯水,用力摇匀,让药粉完全溶解。配制成200mL浓度为1mg/mL的溶液。此溶液稍不透明。每次使用前应将药瓶中的溶液用力摇匀后,再倒入量杯中。然后盖紧瓶盖,放入冰箱内,2-8oC下最多可保存30天。

剂型

注射剂

胶囊剂

胶囊剂

不良反应

禁忌症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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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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