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11月份以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11月21日举办了全省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培训研讨班,专题学习了《国务院特别规定》和《通知》精神。该省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或市场科负责人250多
人参加了学习研讨。甘肃省医药行业协会流通分会53家会员单位在会发起“诚信经营药品倡议书”。2007年12月26日,对未参加研讨会的69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补办了培训班。会议的召开,提高了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挂靠、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依法经营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为全面推开专项整治奠定了基础。会议要求各市州局要充分认识挂靠经营等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扎实组织开展好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的专项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重点从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进货确认工作情况、药品销售员管理状况、建立实施质量管理制度情况、挂靠经营等方面着手,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展开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250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73家,检查合格企业274家,抽查企业实施进货确认工作的比例达到98%,实施进货确认工作合格率达到98%,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准确率达到96%,药品销售人员业务培训率达96.8%,药品销售人员资质合格率达97.4%,收回批发企业GSP证书1个,核减压缩经营范围2家,注销许可证2个,取缔无证经营户3家;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877家,合格企业5637家,零售企业实施进货确认工作的比例达到95%,进货确认工作合格率达到97%,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准确率达到92%,取缔挂靠经营5家,处罚超方式经营2家,处罚超范围经营34家,收回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23个,核减药品经营范围16家,吊销许可证47家,取缔无证经营户35家。对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企业处罚率达100%。 三是创新监管措施,建立药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局做出了暂停受理药品批发企业开办申请的决定,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严格了药品经营准入管理。省内一些地区强化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的购销管理,对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随货同时索取合法票据,无合法票据的药品不得购进,对在购销活动中不能提供发票、发票金额与清单不符、清单所列内容与药品标示内容不符的、以及未签定或已签定的合同中未明确开具和索取发票时限要求且又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一律按照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论处;对在购进和销售药品过程中,票据管理不规范且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一律不得适用免责条款。起草了《甘肃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办事机构销售人员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已上报甘肃省政府待批准后实施。全省各地还制定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的规定,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从业的条件和要求,并对符合条件的本地销售人员建档890人,外埠药品销售人员建档7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