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生产厂家: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03
剂型/型号: 胶囊剂
产品规格: 5mgx20粒/盒
商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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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
盐酸洛美利嗪片 |
盐酸氟桂利嗪片 |
|---|---|---|---|
适应症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眩晕的对症治疗。 |
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助治疗。 |
规格 |
5mgx20粒/盒 |
5mgx24片/盒 |
5mgx24片/盒 |
厂家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3 |
国药准字H20050119 |
国药准字H20013140 |
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队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成人1次5mg(1片),1日2次,早饭后及晚饭后或睡眠前服用。根据症状适量增减,但1日剂量不可超过20mg(4片)。 |
口服,每次6~12mg(1~2片),每日一次,睡前服用。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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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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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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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
盐酸洛美利嗪片 |
盐酸氟桂利嗪片 |
|---|---|---|---|
适应症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眩晕的对症治疗。 |
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助治疗。 |
规格 |
5mgx20粒/盒 |
5mgx24片/盒 |
5mgx24片/盒 |
厂家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3 |
国药准字H20050119 |
国药准字H20013140 |
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队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成人1次5mg(1片),1日2次,早饭后及晚饭后或睡眠前服用。根据症状适量增减,但1日剂量不可超过20mg(4片)。 |
口服,每次6~12mg(1~2片),每日一次,睡前服用。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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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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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