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昔洛韦注射液
生产厂家: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087
剂型/型号: 注射剂
产品规格: 5ml:0.25gx2支/盒
商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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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更昔洛韦注射液 |
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
奈韦拉平片 |
|---|---|---|---|
适应症 |
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毒性皮肤粘膜...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 |
|
规格 |
5ml:0.25gx2支/盒 |
100ml |
0.2g |
厂家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万全万特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87 |
国药准字H20064638 |
国药准字H20058461 |
用法用量 |
1. 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 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 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 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 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3. 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 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静脉滴注。剂量个体化。中心静脉输注:(注射液24mg/ml)可不需要稀释直接使用。周围静脉输注:必须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至12mg/ml后作用。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诱导治疗:推动初始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HSV)性皮肤粘膜感染。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 |
本品应同时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1.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2.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3.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4.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5.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儿童则根据年龄4或7mg/kg。 |
剂型 |
注射剂 |
注射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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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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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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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更昔洛韦注射液 |
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
奈韦拉平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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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毒性皮肤粘膜...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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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0.25gx2支/盒 |
100ml |
0.2g |
厂家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万全万特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87 |
国药准字H20064638 |
国药准字H20058461 |
用法用量 |
1. 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 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 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 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 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3. 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 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静脉滴注。剂量个体化。中心静脉输注:(注射液24mg/ml)可不需要稀释直接使用。周围静脉输注:必须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至12mg/ml后作用。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诱导治疗:推动初始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HSV)性皮肤粘膜感染。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 |
本品应同时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1.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2.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3.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4.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5.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儿童则根据年龄4或7mg/kg。 |
剂型 |
注射剂 |
注射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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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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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